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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《2024年实施“蒙科聚”三项行动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内科成字〔2024〕15号

各盟市科技局,各有关单位:

为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和自治区领导指示精神,高标准建设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,现将《2024年实施“蒙科聚”三项行动工作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。

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

2024年3月11日

2024年实施“蒙科聚”三项行动工作方案

为加快推进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2.0版本建设,根据自治区《政府工作报告》和自治区主要领导指示精神,按照《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行动方案》内创发20231号规划要求,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围绕自治区8大产业集群及重点产业链,实施科技“突围”工程,以服务科技型企业、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集群、推动高新区提质进位为目标,按照政府引导、市场化运作、专业化支撑、全链条服务的理念和模式,尽快激发和释放“聚变”效应,把人才链、资金链、创新链、产业链、信息链聚合起来,把企业家和科学家的手握在一起,促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,推动科技与经济更紧密结合,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发展,为完成“五大任务”和自治区高质量发展提供科技支撑。

二、重点举措

实施“上平台、用平台”行动。

具体任务:1.总计完成4300家企业完成在线注册,组织3670名个人用户完成在线实名登记注册,汇集科技政策、人才、成果、需求等数据资源1900余条,挖掘科技厅近10年科技数据资源,

搭建数据底座,打造AI系统大模型下的科技数据治理结构。年底前完成2.抓好行动方案的统筹推进和“一张网”2.0版的迭代升级。指导网络技术公司加快开发线上平台系统。年底前完成3.以积分制为核心,打通平台各项业务链条和数据通道,完善系统综合服务功能。引导区内外创新主体能上尽上、能用尽用。4月底前完成4.坚持“开放才能搞创新”的理念,依托科技兴蒙“4+8+N”合作机制,举办蒙科聚第三、四期培训班,赴上述地区开展考察学习。计划5月、10月各举办一期5.持续深化一院所与京津冀、长三角、粤港澳、合肥中科等伙伴单位的科技合作;拓展成渝地区科技合作;与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建立联动机制,有针对性地招引全国乃至世界顶级科研团队承担科技“突围”工程重大专项,集中力量在关键点上争取突破,做到“起跑就领先”。持续推进

政策支持: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行动方案》内创发〔2023〕1号,《支持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》,《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分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》。责任部门:成果管理与转化处、人事处、政策法规与监督处、发展规划处、资源配置处、基础研究处、高新技术处、农村科技处、社会发展科技处、科技合作处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、科技创新发展中心、各盟市分中心。排名第一的为牵头部门,下同

实施“积分激励政策落地”行动。

具体任务:1.印发《支持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》,以季度兑现为目标,开展政策积分奖励。3月底前2.面向企业、院校、服务机构等开展“蒙科聚”积分政策多渠道宣传80次以上,培训人员7万人次。年底前完成3.完善积分制兑现体系。自治区高校、科研院所科研人员通过“蒙科聚”转化成果的,可视同在期刊发表论文作为工作业绩与成果参加职称评定,充分调动企业家、科学家、工程师等创新人才积极性。年底前4.坚持“科技创新无差错”的理念,明确尽职免责相关规定的工作指引或实施细则,做细做实,做到可操作,鼓励企业家、科研人员大胆试错,敢闯敢干。年底前

政策支持: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行动方案》内创发〔2023〕1号,《支持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》,《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分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》。责任部门:政策法规与监督处、人事处、成果管理与转化处、资源配置处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、科技创新发展中心、各盟市分中心。

开展“管理服务提升”行动。

具体任务:1.举办“蒙科聚”发布会24场重点发布会10场,专题发布会14场,发布技术需求和科技成果350项,拟应用转化20项、转化金额1250万元。年底前完成2.组织“蒙科聚”进企业、进高校、进院所、进园区、进基层等“五进”活动12次,定期举办各类科技服务培训会15次、科技成果挑战赛2次。年底前完成3.将平台建设工作纳入自治区党委科技委办公室重要议事日程,建立定期向自治区党委科技委汇报机制。适时对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开展评估。3月底前完成4.完善分中心考核指标体系,细化服务内容,印发具体考核办法。4月底前完成5.充分发挥一公司市场化运作功能,加强企业主导的产学研用深度融合,针对科技服务凝练问题,精准识题,快速高效地形成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,争取实现年度收入1000万元。完善蒙科聚技术产权交易平台的服务功能,组建技术经纪人协会,优化升级科创“一张网”资本运作功能,建设“线上”全链条科技金融服务矩阵。对接北京、上海、深圳技术交易所,全年召开蒙科聚科技金融对接会2次以上,建立科技金融服务机制。年底前完成6.充分发挥一院所成果转化领军机构和总窗口科技综合服务窗口作用,加强场景应用,健全“揭榜挂帅”机制。年底前完成年底前完成7.做好“蒙科聚”LOGO的CI整体设计与应用,加强“蒙科聚品牌机构”培树,各展厅、对外宣传片、宣传手册等各类宣传媒介分别冠名该应用场景下的“蒙科聚”LOGO。3月中旬前完成8.与新闻媒体加强合作,组织开展系列宣传报道10期以上。年底前完成9.与机场、公交公司等探索合作路径,在“总窗口”设立“蒙科聚”公交站,提升放大“蒙科聚”品牌效应。年底前完成

政策支持:《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建设行动方案》内创发〔2023〕1号,《支持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发挥作用的若干措施》,《“蒙科聚”创新驱动平台分中心建设工作指引试行》。责任部门:成果管理与转化处、人事处、政策法规与监督处、发展规划处、资源配置处、基础研究处、高新技术处、农村科技处、社会发展科技处、科技合作处、科技成果转化中心、科技创新发展中心、科学院、呼和浩特市科技局、蒙科聚公司、各分中心。

三、几点要求

建立工作推进机制。在自治区党委科技委的统一领导下,建立由自治区科技、发改、教育、工信、财政、人社、农牧、卫健、审计、国资、市场监管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、科协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协同机制,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工作的指导和支持。各盟市相应建立联动机制,制定具体落实方案,完善相关政策措施,推动本地区“蒙科聚”工作可持续发展。

深化科技交流合作。鼓励“科技兴蒙”合作主体的科技服务机构在我区建立分支机构,提供联合研发、技术转移、知识产权等服务。依托我区资源和区位优势,吸引技术研发、技术转移、知识产权、创业孵化、科技金融等领域的国内知名科技服务机构与我区开展科技服务合作,推动全区“蒙科聚”工作扎实推进。

做好统计监测工作。加强对平台的统计和监测,完善基础数据信息,深化相关数据分析研究。加强与智库机构的合作,开展支持“蒙科聚”发展的新技术、新模式、新趋势研究分析及相关规划、指导意见、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和落地实施的预测研判和分析评价。建立实施定期分析和年度推进工作制度,做好政策落实和跟踪问效工作,推动“蒙科聚”工作高质量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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